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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河北省委、省政府灾后重建工作部署,为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,更好为灾后重建保驾护航,河北省公安厅近日制定出台九项便民惠企工作措施。
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办理户籍和交管业务。受灾地区不具备办公条件的户籍窗口,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临时窗口或与就近户籍窗口合署办公,并及时将具体办公地点向社会公布,满足受灾地区居民正常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等业务需要。受灾地区群众办理各类户籍业务,全面实行户籍窗口延时办、预约办、夜场办、加急办。
保障物资运输和车辆通行安全畅通。对车辆通行集中或需要进入管控区域的,安排警车引导,保证通行安全。全力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抢通,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具备通行能力或允许部分车辆通行的路段,动态调整管控措施,尽快恢复道路通行。
规范和优化道路施工管理。对道路抢通施工实行特事特办,需要断交施工的,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,提示过往车辆注意通行安全。严格落实新建、改建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“三同时”制度,完善一级公路和大流量二级公路中央隔离等安全设施。
开展出入境证件加急和代办服务。对留学报到、比赛日期临近、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情况,提供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,保证群众顺利出行;对于签证证件即将到期的外国人,因灾情等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延期的,可由亲属代为办理。
依法严打涉灾违法犯罪活动。严厉打击盗窃、哄抢、抢夺、诈骗、侵占、挪用公私财物等犯罪行为,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,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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