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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是门店的内容,招牌是门店的介绍。门店通过招牌向顾客传递信息,顾客通过招牌了解门店信息。可近日,湖南邵阳一家零食店因“招牌易燃”被城管强拆,拆下来后,用打火机点燃拆下来的材料,结果发现并不能持续燃烧,材料可以防火。
事件介绍
零食店位于邵阳市洞口县黄桥镇,店长阳女士回忆说。6月15日上午11时35分左右,几名城管工作人员在店内买了点东西后正常离店。没过一会,两名女城管进入店内说,政府有通知,没有使用防火材料制作的门头需要拆除。阳女士要求其出示相关文件,但执法人员并未出示。一共10几个人,全程不到30分钟,拆除了零食店的招牌及其他一些小店面的招牌。拆下后,城管人员用打火机点燃招牌材料,但只是将材料烧黑,未持续燃烧。随后,阳女士和给门店送货的师傅一起用打火机试图点燃拆下的招牌材料,同样没有燃烧起来。那么有两个问题!
城管如何判定制作门头的材料是否防火
既然政府对制作门头材料有要求通知,门店经营方为什么不知道,通知要求不传达就执行,这不明摆了抓业绩。也就是说门店经营方都不知道相关要求,怎么符合规定。其次城管人员是如何判定门头招牌材料是否防火,他们有过相关培训还是凭感觉臆断,当天执法的城管人员是否认识常见的制作门头的材料?那些材料是防火的那些材料是不能防火的叫的出名字吗?
先拆除后验证的执法程序是否正确
按照逻辑,执法应该是先确定有违规行为,再进行执法。而此次事件城管人员进门只是简单说明原因,不询问不了解也不听解释。便组织人员对门头招牌进行强拆。为什么只是看了一眼就断定制作门头的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,现场不能提供执法依据,单凭一身衣服和几句话就可以拆除门店价值近4万元的招牌。拆了后,发现其符合防火要求,官方却只说道歉不谈赔偿。以后都这样干,人民群众的利益该如何维护。
而且门店开张前,零食店负责人对招牌的制作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备过案。当时城管部门以“广告招牌罚款”为由收了店家1500元。去备案却被罚款。而且强拆招牌事后,并没有相关人员跟踪处理该事件,期间只是有人联系让删除视频。
删除视频只会让网友觉得某些人心里有鬼,所以正面回答网友关切,认真梳理执法过程,理清问题原因和责任主体比删除视频有效多了。你觉得城管做得对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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